“砰!”亚历山大.约翰.福赛斯带着点颤抖,扣响了手中的扳机。
“当!”一声极为清脆的声音响起,一个骑在马上带着蒙古式头盔、穿着好看盔甲的壮汉头部猛的一甩,随后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上没了动静。
清枪管、倒火药、放铅弹、压通条,福赛斯每一步都仿佛充满着某种美感,这种极不好用的米宁前装线膛枪他四十秒就重新装填完毕了。
“砰!”又是一声清脆的声响,刚刚接替带着蒙古头盔军官指挥的金色头盔军官,又应声而倒,这已经是半蹲下在队伍前面,作为轻步兵的福赛斯杀死的第三个人了。
他突然觉得杀人跟猎杀野鸭没什么区别,不!也还是有点区别的,至少福赛斯显得格外的兴奋,一种仿佛压制了很久情绪在他全身横冲直撞着。
“干得好!约翰,一会占领这个城市后,女人你先挑,金银让你先抓一大把!”
指挥他们的一个法兰西轻步兵中尉高声的夸奖着他,“小伙子们!退后,准备跟着大部队冲锋!”
福赛斯猫着腰慢慢的往后退,边退边把刺刀往枪上插,身边排着整齐横队的线列步兵们已经压上去了。
而他们的敌人,一个迈索尔人土邦小王纠集的几千乌合之众,正拿着各式的武器大呼小叫着冲了过来,还有百来米的时候,他们很多人就放响了手中的火绳枪。
福赛斯摇了摇头,这种级别的对手,连奥斯曼人,不,连北非的阿尔及尔人部落都远远不如,他们虽然人数比自己这边多了几千人,但是输定了。
果然,双方接近到五十多米的时候,整齐的排枪声就响起了,两轮排枪后,一种奇怪的冲锋号响起,所有人都端上刺刀开始猛冲,对面的迈索尔人没抵抗多久就崩溃了,几千人如同受到惊吓的兔子,没命的往城市所在的方向溃逃而去。
冲天的火光,尖叫声,哭泣声,当然,更多的是狂野的笑声,福赛斯端着他的米宁线膛枪,跟着自己小队的士兵们四处搜刮。
他们路过了一出宽阔的宅院,几个拿着枪的轻步兵正想靠近,一个壮硕的法兰西壮汉,就横着眼把他们赶走了。
“你们轻步兵连队的地方还得往前一点,这是属于线列步兵第二连的,可别想来偷走我们战利品!”
几个人又只能端着枪往前跑去,终于在城区的东边,他们找到了属于轻步兵连的地方,这是在进城前就分好了的,劫掠战利品也要分区域的,不能乱搞!
“约翰!来,你快过来,老子说过要给你分第一个分女人的,本中尉说到做到,你看那些小子都等馋坏了呢,这个可是最漂亮的!”
中尉抓着一把金色的头发,向着福赛斯高喊道,在中尉身后,他们所属的轻步兵连士兵基本都在,每个人都在起哄,每个人的眼睛里也同样流露出了,只有在野兽身上才能看见的眼神!
福赛斯有点紧张的捏了捏喉咙,他向中尉看去,金色的头发下,一张漂亮的脸蛋上,泪水肆意的流淌着,因为痛楚牵起的嘴角显示这个金发女孩正承受着极大的痛苦,可她仍然不敢有丝毫的违逆!
一种极端不真实的感觉击中了福赛斯,八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在苏格兰阿伯丁打野鸭的少年,八个月后的今天,他已经成了一个杀人比杀野鸭还熟练的士兵了!
关键是他还很享受这种收割敌人生命的感觉,这比打野鸭什么的可要刺激的多!
不过想起这些经历,福赛斯突然觉得一阵烦躁与后怕,如果不是那些匪徒把自己往泰晤士河扔的时候,正好碰上了巡逻的警察,自己估计早就被淹死了!
但那些警察也不是好玩意,看见自己落水,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愿意下水施救,最后还好被出发的塞里斯舰队救了起来。
虽然被迫来到了东方,但总比丢了命要好,福赛斯决定,先在塞里斯舰队里面混一段时间,等赚些钱了就找机会回英格兰去!